政策法规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5-11-01 10:22 分享: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22号令
【发布单位】商务部、工商总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22号令
【发布日期】2005-11-01
【生效日期】 2005-12-01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0月19日商务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商总局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05 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薄熙来 局长:王众孚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