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员违规处分等级制度》
一、通则
1.为了规范直销员在销售工作中的行为,保障直销员利益,特制定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直销员违规处分等级制度。
2.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对直销员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处理实行处分等级制度,即按违规情节的轻重及影响的大小,在相应的处分等级范围内给予相应等级的处分;同时涉及两种或以上违规的,以处分起点高者决定其适用的处分等级。
3.任何违规行为如有政府部门介入,公司会参考政府部门对其违规做出的定性或处理,并结合该违规行为对当地经营环境的影响程度,决定其适用的处分等级。
4. 如直销员以违规方式获取职级及奖金,公司保留重新计算并扣回、撤消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奖金、职级的权利。
5.在“违规类型及适用等级”列表中未能涵盖之违规行为,由公司视个案具体情况决定其适用的处分等级或其它处分方式。
二、 处分等级
第一级 书面警告;
第二级 扣罚1至3个月(4周~12周)的收入;
第三级 扣罚4至6个月(16周~24周)的收入;
第四级 停止运作3个月并扣罚3个月的收入;
第五级 终止直销人员资格。
三、 相关说明
1. 二~四级处分期间,产生的业绩达标月份不予认承。如其合同到期,可予续约。
2.常见违规类型及处分起点
序号 违规类型 处分起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五级
2 隐瞒在校学生、军人、国家公务员身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经商者或其他不符合资
格人士申请成为营销人员 五级
3 户籍失效未满规定期限即重新申请 五级
4 以不实的资料取得户籍 五级
5 拉线、抢线三起以上的 五级
6 自行为他人计算并发放收入 五级
7 盗用他人业务密码 五级
8 强制、劝诱他人囤货,人为操纵业绩 四级
9 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四级
10 干扰其他直销员的正常经营 三级
11 利用公司渠道从事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有悖商德法规的其他产品或服务